我在2011年12月19日与同事一起配合维修电梯时受工伤,工伤认定时同事怕丢工作不愿作证,我该怎么办?

我在2011年12月19日与同事一起配合维修电梯时左手受工伤,工伤认定时同事怕丢工作不愿作证,我该怎么办?现在公司以我自动离职为由停发我工资了,而且还我还要做修复手术要花钱。
公司:青岛川合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黑心)法人:马高建

(他说愿3万元把他手指卖给我,也不愿陪我3万元私了工伤。)
我工伤鉴定为9级工伤。

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不能确定劳动关系,你们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等级鉴定,鉴定时需要伤者本人带上身份证复印件,病历,片子等。
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单位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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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1
看来公司还承认与你的劳动关系。你主要是工伤处理问题。
发生工伤后,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是工伤认定,
二是伤残等级鉴定,
三是要求支付工伤待遇,如公司不给可申请劳动仲裁。
上面三个程序不能越过,必须按顺序完成。应当注意的是:
一、工伤认定时,伤者举证是义务,如果证据不足,无法认定工伤,后面也就无从谈起待遇了。
证据主要有,劳动关系证明,企业注册信息,医疗诊断,负伤过程证明,本人身份证明。
二、如你所述,你没有负伤过程证明,我不理解,你在负伤时,没有电话通知公司吗?一般负伤时,在现场都要上报的,要不怎么确认你在哪负伤呢?你说同事不愿意作证,又没有现场电话通知单位,又没有现场照片,如果现场被破坏了,又无法勘验证明,你就没有证据证明是工作时负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公司做的就不违法。
你负伤的证据可以从几个地方入手:1、现场向公司求助或报告的电话记录(没有录音,但有通话记录可做为旁证),2、现场工友证言是直接证据(你的没出,还得做工作,或向安监局举报,要求查清事故时,他们会调查,调查记录也可做为证据。)3、要求现场勘验,比如血迹等对比。4、现场事故照片,比如用手机拍的照片。
如果上述证据都没有,那你就认命吧,没办法了。
第2个回答  2012-06-29
申请工伤认定,可以搜集其他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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