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浙江新昌2011年06月19日第一天上班被安排冲床工作同日受伤10月20日工伤认定12月31日鉴定九级伤残未...

我在浙江新昌2011年06月19日第一天上班被安排冲床工作同日受伤10月20日工伤认定12月31日鉴定九级伤残未订合同未获工资误工至今问我通过劳动仲裁可诉求哪些事项?如何确定本人工资?

第1个回答  2012-05-05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按照新昌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20个月的新昌市职工平均工资
3、按照病假时间支付误工费(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2个回答  2012-05-05
可以要求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约定的工资计算。
第3个回答  2012-05-05
你的情况与我的一样,我是进厂做了4天就工伤了,你可以请求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工伤应得的一切待遇。你的工资就是以统筹地区(新昌地区的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的月平均工为本人的工资标准来计算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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