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中介将房租给个人,对方声称开公司的让员工3人入住,现在我要卖房却被中介告知房屋已成群租,有二房东,请问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效用,并要求里面通过二房东租赁入住的房客搬走吗?(合约中写明转租要经过我同意)如果我有这权利而对方不肯搬,我是否有权通过公安机关清走二房东的房客?
如果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从提交日起,法院会在多久时限内处理?法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我现在房子是急售,比正常房价要便宜起码二三十万,如果让这事拖住不能及时出售对我也是个问题。另外在与对方签订合同时,后续也签了张妥托管理合同,那张另加的合同是否也是一起失效的?在原本合同中有一条是“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将赔付一年的租金给对方作为违约金”这一条是不是代表着承租方将我的房屋用作群租将承担这项违约金?我到房里将租户的合同看了一下,签定合同的人并不是承租方的名字,而是她所谓亲戚或朋友的名字,这样是否使此案性质从民事上升为诈骗的金融案件?公安机关是否有权对承租人或非承租人的二房东进行处理?据里面租客说租给他们的人据说有房产证,并自称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