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1月4日入职,今天公司要我签劳动合同,大家帮我看看违
约金这一条款。
公司:甲方 劳动者:乙方
第十条:乙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一方违法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损
害后果和责任大小承担违约责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解除劳动
合同或乙方属本合同第十条情形之一被解除劳动合同的,每少履
行一年合同赔偿对方1个月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
资;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违约时应赔偿培训费总额的80%。
这里的违约金是不是不合法,请各位帮我解答一下,我还没签合
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