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2012年1月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现在单位在合同未到期的时候准备裁员。可以拿到多少赔偿。也就是说是只能拿到N+1吗?对于N的具体界定是多少(是本人的年平均工资还是本人所在地的年平均工资。在开发区)
前面已经工作了5年了现在的合同是续签的,那么他没有达到合同的年限就单方面解除合同会得到除了N+1之外的其他赔偿吗?
提问应当一并提完嘛。如果补充的材料属实,则补五个半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