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规定

如题所述

  给一个你参考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GL-08)
  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试行规定)
  劳保用品实行专项管理,定期定额统一发放制。由库管按此管理制度发放。部门负责人审批。现根据岗位需要,制定以下发放标准:
  —、工作服
  (1)生产一线新入职员工第一年每人发放:夏装或秋装各两套。
  (2)生产一线员工每人每一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2)搬运、清洁工每人每两年发放: 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3)管理、技质后勤辅助人员每人每三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4)应外出或售后服务等,需领工作服时,必须由生产部经理签字。
  二、卫生口罩
  (1)漆工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3个。
  (2)木工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2个。
  (1)打磨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四个。
  (2)其它工种人员因临时工作需要,需车间主任批准发放。
  三、手套
  (1)需带帆布手套的岗位:下料工、铆工、打磨工及搬运工每人每月 发两付。(每一次发一付,余下的按以旧换新领用)
  (2)焊工:每月每人发一双帆布手套,半年发一双焊工专用手套。
  (3)库管每月每人发线手套和帆布手套各一双。
  四、毛巾
  库管员、生产员工、搬运工及清洁工 每人每半年发一条
  五、洗衣粉
  生产员工、搬运工及清洁工 每人每季度一袋(500g)
  库房 季度一袋(500g)
  六、安全帽
  (1)焊工专用帽每人每年1件,护腿每人每半年1件。
  (2)打磨及铆工发专用安全帽一顶,若损坏或遗失,自行赔偿。
  七、劳保鞋
  (1)焊工绝缘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2)管理后勤辅助人员劳保鞋每人每三年一双。
  (3)其它一线员工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八、工作服和劳保鞋的收费标(对中途离职员工)
  工作服和劳保鞋公司不回收,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如果已发放工作服和劳保鞋,此项费用在本人本月的工资中暂扣,如果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此暂扣的费用返还给本人;对连续工作未满半年以上离职的员工,此项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1)连续工作不足半年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的10%
  收取。
  (2)连续工作不足5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20%收取。
  (3)连续工作不足4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40%收取。
  (4)连续工作不足3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60%收取。
  (5)连续工作不足2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80%收取。
  (6)连续工作不足1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100%收取。
  (7)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综合部收管此项费用;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由综合部返还此项费给员工本人;对未满半年离职而收取工作服和劳保鞋成本的资金,每半年上交财务部,并建立收取、返还及上交金额台帐,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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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7
  《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
  1963年9月18日 劳动部(63)中劳护字第170号文颁发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接到本标准以后,应即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试行。如果某些企业的个别工种原来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标准高于本标准,并有其历史原因,立即改按本标准执行有困难的,可以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并报劳动部备案后,暂按原标准执行。如果有的地区原来规定的某些工种的发放标准低于本标准,是否都按本标准执行,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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