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1年六月份进的公司,九月份转正至今,今天查社保发现公司11年的11月份才开始给我交今,自己交的那部分从九月份开始交的,我现在想辞职并要求他们补交金,但是前断时间因工作失误给公司带来了经济损失,请问公司有权不让我辞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