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前妻生有一个女孩,离异后孩子归女方了。再婚后,我和现在的妻子都是二婚,我现在的妻子她在家是独

女,并且没有生育过,但她有一个领养的女儿,我俩是否可以再生一个孩子,这样是否违反国家的生育政策?

第一、法律上的领养与亲生子女并无差别;第二、对于再婚夫妻,政策规定,再婚前与原配偶生育的子女,不论是否带入这个家庭,均要合并计算子女数。例如,再婚夫妻原各有一个子女,即使现家庭只带来一个子女或没有带来子女,该家庭也不符合只有一个子女的条件。综上所述,我个人理解合并计算子女数后,你们可计算为有两个子女(两个女儿),不符合二胎条件。不过你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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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31
不可以的。孩子归女方,但父女关系还续存;女方收养的孩子,也视为自己的孩子。不过看你是那个地区得了,江苏有这方面的补充规定,是可以再生的;如果你是其他地区的,那就不允许了。
第2个回答  2015-03-31
如果你现在的老婆,是独生女的话,当然可以啦!现在国家的政策是,只要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独生子女,就可以生2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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