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买的小区的临街楼,1,2层是商铺。3层往上是小区的住户。现在楼下是开饭店的,下水道与我们居民的一体。1星期漾3回,下水道口就在我们楼道门口。找物业,物业只管通,通了有堵,物业光说想办法,到现在已经几个月了也没解决。打12345市长热线也没给个回话。现在才5月份,家里就有黑蚊子了,咬的孩子身上起好大的包。我模糊记得好像有新闻说话 小区居民楼下不能开饭店的问题。各大网友有知道的吗?或者有何高招啊?求指教!
于物业和居民楼下开饭店的法律问题没具体的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七十七条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如果是没有安装专门的排烟设施小餐馆,可能这些店都是未经过环保部门批准,就私自营业了的。可向当地环保局投诉,环保局会要求他们安装油烟净化器的,厨房内产生的油烟,必须净化达标后在高空排放,对于屡教不改的,环保局可以对他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