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天河车陂一个小型加工厂上班,前两天跟老板起争执,他不要我做了,但不结算工资怎么办???

这个小作坊总共才几个人,又没厂牌,没合同的,连上班都不用打卡的那种。上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那里的工作人员说没挂牌,没注册他们也不好处理。难道这样的小作坊我国法律就约束不到吗?没挂牌没注册为什么可以经营?请高手指点怎样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
2、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3、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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