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期间到失业金申领期间医保卡是否可继续使用

如题所述

  按实际情况,解除劳动合同办理期间到失业金申领期间,医保卡可继续使用。
  医保卡使用方法:

  1,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2,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电话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中行储蓄所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也可以上网在社保查询系统登录查询。
  3,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中行的储蓄所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中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4,医保卡密码:参保职工若修改密码,可拨打电话进行修改,也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进行修改。参保职工若忘记密码,可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原密码并更改密码。
  5,医保卡的保管:参保职工要妥善保管好医保卡,若不慎丢失,请立即到单位开具证明信并到医保处盖章确认,然后持身份证到中行储蓄所挂失,并办理补卡手续,7天后可领取新卡。
  6,注意事项:当医保卡交易次数达到60次时,参保职工必须到中行储蓄所打印交易记录,否则,会停止该卡的使用。交易记录打印完后,该卡即可继续使用。
  在药店100%自己承担,住院才能享受到报销比例(还得在医保范围内的)。
  住院在医保范围内的,根据实际花销的额度,如:花一万报销在55%-65%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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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3-06
解除劳动合同后,先拿着离职证明,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在享受失业金范围的,才能领取失业金。其次,拿着失业证、离职证明、身份证、社保手册,到社保局办理个人社保转接,自己缴纳社保,不然医保卡三个月就无法使用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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