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案例解答,急!!!!

李某在2011年从某商场买了18k彩金吊坠和项链,使用了6个月后,李某感觉身体不适,于是到医院做了全身检查,检查结果表明,李某已患白血病(早起),病因为放射物质及镍所致,事发后,李某找到商场,要求商场赔偿30万元,商场不同意,李某认为商场至少应赔25万,商场认为应该由首饰制造公司承担责任,双方遂起纠纷,李某以产品责任为由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后认为: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应由技术部门出具鉴定书,但李某指出技术监督部门已给出合格证书。根据中户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民法,刑法,试分析该案子的责任在谁并处什么样的法律制裁,为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法院关于“认定产品质量问题,应由技术部门出具鉴定书”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合格证书,不能免除生产者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侵权责任法》第
四十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据此,商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进行追偿 。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四、本案中,李某仅有医院的临床诊断证据不够充分,还应当取得其所患的白血病病与使用彩金吊坠和项链具有因果关系的司法鉴定结论,才有望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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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公司拒绝退回已售出的手机是合法的
因为手机无故障退机谁都不会办理的
必须要指出手机有内在问题才能退
2赵云
系赵某亲女
第一继承人
刘珍14岁,刘芳16岁
赵宇
是赵某与王某子女
也享有继承权
其他的继承人有赵清生父续娶张某的子女等
第2个回答  2012-11-12
本人认为最关键的要证明这个18k彩金吊坠和项链是导致患白血病的主要原因,也就是要证明18k彩金吊坠和项链与患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生说病因为放射物质及镍所致,那么就要鉴定18k彩金吊坠和项链里面含有放射物质及镍。
如果确实是因为18k彩金吊坠和项链导致患病的,那么不管产品合不合格,商场都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条 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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