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成了植物人怎么办

如题所述

  犯罪嫌疑人即使成了植物人,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当认定为患有严重疾病和生活不能自理。
  患有严重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条【中止审理】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第二百五十四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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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3-21
还是要追究的,不过又有什么用呢?他判了也保外就医。不过民事赔偿部分还是要他赔出来的,如果他有的话。另外他的钱现在必须要先看病,他看病的钱足够了,才能把剩下的钱给你。不过植物人是无底洞。估计民事判决判下来了也没用,没办法执行,总不即得把人家看病钱给你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03-21
如果能查证犯罪事实的,可以作出判决,如果不能查清的,可以中止侦查。
第3个回答  2008-03-21
免除处罚,没收财产…
第4个回答  2008-03-21
植物人怎么犯的罪呀?再说成了植物人不跟蹲监狱一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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