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饭店干半个月不想干了。我有权利要工资么?小饭店 没有合同的。

去那饭店应聘服务生时我就问老板几点下班,老板说10点半。我问准时下班么?他说准时。结果干了几天我就总是加班 平时都是凌晨1点左右下班。我真不想干了,又不知道该怎么和老板说。我怕他不给我开工资。我该怎么办啊?

有。

一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

二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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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25
你不想做的话,可向单位提出辞职。单位要给你已经工作的的工资。你要搜集一些你工作的证据,单位不给工资的话,可向劳动纠察部门投诉。
第2个回答  2012-10-25
有的,做了一天也有,不过餐饮行业要看公司的规定,有一定的特殊性,或许你扣的还比你们工资高也有可能。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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