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债务方面的问题

(代友问)我和老公准备办理离婚手续。我们结婚20多年,去年男方在外以个人名义借了一些钱,虽然我知道这个情况,但是当时他骗我是用于投资。后来发现这些钱并没有用在家庭生活或者投资,男方也解释不清楚这钱的去处。我们离婚后,我是不是要和男方一起还这笔债务?
另外,目前我和男方共有一套房子,这房子是我们婚后一起买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他个人的名字。男方表示在财产分割上,该房产归我本人所有。那么我是否还有必要把房产证上的户主名改成自己的名字?离婚后只凭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能否证明这房子就是我的?
请详细问答,谢谢!

你好,婚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一般情况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权债务,男方在外借款,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需要共同承担。
房产分割给你,你应当办理房屋产权过户,这才是对你的最好保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4-28
有离婚协议,双方没有争议,是可以分得房子。
至于债务,只要你有证据是可以不负担的
第2个回答  2015-10-27
夫妻双方离婚时可以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通常会按照共同财产共同承担的原则进行判决。
《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3个回答  2012-04-28
你好,我是学法律专业的。首先,你所说男友以个人名义借款不是用于家庭开支等共同开支是属于他个人借贷问题,可以不共同承担。其次,你俩婚后所得财产属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可以协议分配财产的归属,由于不动产(房子)所有权的归属以登记为准,建议转户,以免后期对财产归属有争议!
第4个回答  2012-04-28
离婚协议书在办理离婚登记时才生效,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离婚协议书无效。如你能保证他能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办理,则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理,若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你可以去法院起诉。若对方可能反悔,不按照离婚协议上履行,你们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对于房产约定也不能按照协议要求。最好你们写一个财产约定,这样对你有保证。对于他在外借款,若不是用于生活支出,你无须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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