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债务分割问题。

有一朋友夫妻俩结婚十来年,小孩都十一岁了,现在要离婚,朋友是一女的,现在就债务分割上出现纷争。家里建房有过债务,投资副业有过债务,分别都是女方出去借的,男的也在修房时也借过二万多块钱,但是现在男的要离婚说只还他在外面借的钱,其它的就不管了,房子都是女方的,因为男方户口不在农村,也办不过来所以一直没办户口过来,小孩的户口是在女方户头上的。想请教一下各位朋友看合理不合理?

  离婚后债权债务的分割: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3-07
债务应该是两人共同承担的,这跟谁借的没关系,跟房子是谁的也没关系。应该把房子当成财产来对待,现在离婚要处理的是两样东西:财产和债务。而不是说房子分给了女方,房子上的债务就要女方全部承担。至于到底承担多少债务,比较复杂,基本上讲应该与你分得的财产成正相关。不可能你拿走了大部分财产,只承担一点债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3-04
男方将房子归女方,由女方承担建房时的债务,这是合理的,不能房子归女方,还要男方承担建房债务就是不讲道理了。追问

关键是建房之时他就没出到几个钱,再说现在农村这个房子也没得房产证,男方户口也不在此,建房之时也不在家都是女方一方在家操办的,男方只是在建房期间借过钱回来建房。

追答

这要看债务的形成过程,数额的多少,如何在双方当事人间分担。你就这么一说无法判断男方的要求或者女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第3个回答  2012-03-04
只要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借的债,都是家庭共同债务,夫妻二人必须用共同财产承担,不足部分,就是离婚了,也有偿还的义务!和谁借的关系不大,不要被“谁借的谁还”这种论调误导!
第4个回答  2012-03-04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共同债务,离婚时需要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不足部分协商或法院判决
第5个回答  2019-06-07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子女抚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6个回答  2020-07-15

关于离婚夫妻债务分割的法律认定是: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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