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甲乙系夫妻有两处住房,其中一处租给了甲的好友A,甲想与妻子离婚,于是私印妻子的身份证,模拟其妻的笔迹,背着妻子与A签订了一份假买卖合同,并办理了相关产权登记,到法院离婚时经法官调节甲乙和好了。一日,甲告诉其妻私自卖方一事,其妻表示反对,并要求收回房屋。甲让其妻放心,并说卖方事假的,A仍在交租金,还拿出A交付租金的凭据给妻子看,又过了3年,甲再次提出离婚,经调解无效,法院准备判二人离婚,甲的妻子提出分割二人共有财产,甲说一处住房已卖,不属于共同财产,而此房的价格在3年里涨了几倍。
问题:1、甲与A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
2、甲与A就房屋签订买卖合同是那一类民事行为?为什么?
附加题:论述物权与债券的区别和联系?(分别阐述一下物权和债券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