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08年交社保,今年1月份生病住院手术。可以报销费用吗?还有,生病期间休息3个月,4月下旬上班人事经理要我自己全额缴3个月的社保费用。这是合理的吗?而且,当时当申报社保缴费时人事是说是用上个月的工资缴本月社保费用的。我2月份领1月份的工资,应该是2月份的社保缴费也交清。3月份人事助理通知交上自己那部分金额,我也交了。可是这4月份来上班时却接到这样的通知:要自己全额交纳3个月请假月份的社保全额费用。这是合理的吗?有没有相关的可以查询或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