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母在过马路时未走斑马线,被小汽车撞倒造成脊柱压缩性骨折,已住院快一个月,过做了骨水泥手术,费用大约花了近5万元,但现在还是大小便不能自理。事故责任判定是双方同等责任,也就是说开车方负担医药费60%。交警告诉我判定后还可以申请由交警调解或打官司,我的问题是: 1、调解内容是什么?是不是营养费什么的?一般能有多少钱? 补充:在广州花都区,岳母有66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