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交纳本月应交的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还需做计提吗

如题所述

一、当月交纳本月应交的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费还需做计提。
二、帐务还是按平常的账务处理,只不过由原来的“提取后次月缴交”变为“缴交了后当月结转”:
1、缴交:

: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银行存款
2、月末结转: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三、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对其经营所得依法缴纳各种税费。这些应缴税费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确认、计提,在尚未缴纳之前暂时留在企业,形成一项负债(应该上缴国家暂未上缴国家的税费)。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缴纳情况,并按照应交税费项目进行明细核算。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借方登记已交纳的各种税费,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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