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和房产证上的名字不一致,即,两证分属于不同的两个人

土地证上是女儿的名字,房产证上是母亲的名字。想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和土地证上的名字相同,即,都改成女儿的名字,应该怎么做?

没有土地证也可以交易,基于国家土地性质非常多且杂,各类土地花样百出,交易时交易的是房产而非地产,名字不一这个不影响的。
但为了以后买卖双方无后顾之忧,建议办全两证,去当地的土地所办理土地证
材料:1,原土地证
2,房产证
3,房改房发票(如果没有你要去当地房管局档案室查)
4,双方身份证或其他法定有效证件
基本上就这么多材料就可以了,欢迎继续交流,若能帮到您,望采纳追问

情况是这样的,房产证上的名字的那个人已经过世了,而拿着土地证的是她的女儿,现在从女儿的利益考虑,只有将房产证上的名字也改成自己的才是最妥当的,这种情况的话如果是要将房产证上的名字改成和土地证上的,会很麻烦么?另外,如果涉及继承的话,是依据房产证还是土地证呢?谢谢

追答

不麻烦,只要父亲的所有合法继承人都签字认可你的继承权,你就可以拿着父亲的相关有效证件到房管局过户,具体手续咨询当地,不难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6-12
这个属于继承形式的过户登记。首先,由母亲的直系亲人(丈夫、父母、另外的子女)书面填写自愿放弃该房产的继承权利,之后开具母亲的死亡证明,持有上述东西在当地公证处进行公证。之后将房产证、公证书以及其他权源资料递交房管局,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第2个回答  2012-06-12
房产过户即可。母亲是否健在,如果在的话直接上产权处直接更名。如果不在的话先上公证处,老人有几个子女都到场签放弃,然后拿着公证书上产权处更名即可。
第3个回答  2012-06-05
通常说地随房走,像你说的情况把房产过户即可。赠与或买卖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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