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自产小汽车50辆,取得汽车含增值税

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该公司发生如下业务:(1)销售自产小汽车50辆,取得汽车含增值税价款900万元。(2)销售给一家汽车修理厂汽车轮胎,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58.5万元。(3)以成本价转给统一核算的门市部汽车轮胎60万元,门市部当月收到含税收入87.75万元。计算该纳税人当月应纳增值税。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

先计算增值税
(1)900/(1+17%)*17%*10000=1307692.31元
(2)58.5/(1+17%)*17%*10000=85000元
(3)87.75/(1+17%)*17%*10000=127500元
1307692.31+85000+127500=1520192.31元

再计算消费税
(1)900/(1+17%)*5%*10000=384615.38元
(2)58.5/(1+17%)*3%*10000=15000元
(3)87.75/(1+17%)*3%*10000=22500元
384615.38+15000+22500=422115.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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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16
我局的税务更低,可以找我联系,找户名就可。增值 销售 运输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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