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车辆被一方私自转让并已签让转让协议和收款了。另一方可以行使撤销权,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吗?

如题所述

夫妻财产属于以共同共有形式被夫妻共有,处分该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得到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方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说未得到共同共有人一致同意的处分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因此该处分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其他共有人拒绝追认,那合同成立但不生效,此时对于已经交付或者过户的财产其他共有人有权要求买受人予以返还,但处分该物之人应当对买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如果买方依据表见代理或者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之所有权,那则无权要求返还原物,只得向处分该物之共有人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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