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下签订的转让协议有效吗?

2010年三月,王某私下与我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将一服装店转让与我经营。协议上写包括店面的使用权,装修设施,店内所剩下衣物等费用共计24000元。但这24000实际上就是要的转让费,因为店里的装修设施造价,以及所剩衣物远远不足24000.然后昨天房东突然告知我他要收回房屋,不再与我续租。随后我告诉房东这房屋时别人转让与我,并收了转让费。可房东说他根本不知情有转让费之说,并说这间房屋根本不让转让。但现在房东要收回房子,既然当时王某并不经过房东同意私自将房屋转让给我,那是不是我们签订的协议就是无效的。那我有权向王某要回我当时转让所支付的费用吗?

一般情况下,只要各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一致,私下签的协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便具有法律效力。私下签署的协议如有下列情形之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私下签署的协议就是无效的。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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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1-06
第2个回答  2020-03-01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7
未经过房东同意的转租是无效的,你可以要求王某退还转让费,不过,这要根据你与王某的协议的租赁期限计算。租赁费如果不明确,你也无法证明房屋装修及所剩衣物的价值的,可以参照王某与房东的租赁费标准计算。追问

首先要谢谢你对我的回答,那么我还是有些不明白的。您说的租赁期限是指什么,还有就是我接了店后就没有再进行装修,我可以请别人造价评估来证明装修费多少吗?再或者王某说装修和衣物就是值那么多钱, 那她不用出示证明吗?不能她说值多少就是多少啊!还有就是说可靠的证人,那谈的时候她口头上就是说的这24000就是转让费,别人也有听到的。这能算吗?

追答

1、租赁期限有两个,一个是王某与房东的租赁协议的期限;二是你与王某转租协议的期限。比如你与王某转租协议的期限是一年,已经过去了半年,那么你就可以要求王某退还转让费的一半。
2、关于转让费的数额:关于王某的装修费可以评估,但所剩衣物到底是多少?你们双方没有清点,各执一词,无法认定,所以,关于转让费的数额也就无从认定。你说24000全是转让费,这不明显是不对的吗?那装修不花钱?所剩衣物不值钱?所以我觉得,转让费的数额还是以王某与房东的租赁费数额为准,较为妥当。至于说证人,你可以找到,王某同样也可以找到,因此,证言的效力是很小的。

追问

那就是说这个钱我是要不回来了,即使走法律途径,我也很难胜诉对吗?等于我亏了2W多块钱!

追答

我个人认为是这样的。面对现实吧。当然也要从中吸取些教训,在转租他人店铺(将来也许还会遇到其他的事)时,要慎重查一下房东的情况,不可贸然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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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1-05-27
你们的协议对房东来说是无效的,人家有权收回自己的房子;
你想王某签订的合同已经产生了法律效益,假如王某一口咬定店内所剩下衣物等费用共计24000元,而不是转让费,无话可说;
不过如果有可靠的证人的话还是可以挽回部分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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