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十五天陪产假比较常见。陪产假在《劳动法》中没有明确规定,一般都规定于各省市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其性质为各地政府发布的地方法规,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修正)第十八条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
北京地区陪产假最长30天。
《北京市口与计划育条例》
第二十条 机关、社团体、企业事业组织职工晚婚除享受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晚育职工除享受家规定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奖励假由男享受休假期间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合同;休奖励假按照月基本工资标准给予奖励
体工商户雇工晚婚、晚育由雇主按照本条前款规定奖励
农村居民、城镇业居民体工商户晚婚、晚育由乡镇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