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单位拖欠我工资三个月,老板一直说会发,可是一直没有发放。今天实在没有办法去上城区清波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去填了一份资料,问了工作人员什么时候可以出结果,问了几次都说不知道,貌似很马虎,追问才说60个工作日,天啊,需要如此之久吗???已经都拖欠三个月了,还不是还得等如此之久????
还有就是目前我是一个怀孕将尽7个月的孕妇,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月底到期,老板意思就是叫我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续签合同,可是劳动劳动监察大队说等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在去投诉,估计单位是不会出具此文件的,痛苦啊,貌似劳动监察大队处理事情让我有点担忧
那我现在只能申请拖欠工资劳动仲裁,至于我后期的情况只能以后再说啦
追答工资不发放是公司举证的事情,你无需证明;老板解雇你是你需要证明,你能证明么?书证在哪里?所以,你只应该申请单位支付拖欠工资以及违约金,共125%的拖欠工资数额,其他等有确切证据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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