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月到今年九月十五号(春节回家过年除外)我一直在景德镇昌江区吕蒙乡吴梦香陶瓷厂打工,元月拖欠工资有5仟多块,7、8、9三个月份工资分文没给。这三个月份累计又拖欠了2万3仟多块。由于家里老婆有冠心病,我经常跟老板讨要工钱,可老板另外招了人9月16号把我开除(没有拿到钱我一直还在厂里住着,我是湖北人,不可能回家再又来要钱)。老板到现在还没有给我结算。我于1O月11号拿着材务写好的老板亲自签了名字的欠条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了,到现在没有回通知,也不知道什么情况,是否能够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