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为规避法律,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仲裁怎样才能赢?

公司为规避法律,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比实际工资低,平时是按照实际工资底薪计算加班费的,但是以26天来计算底薪,现在和公司仲裁,公司按照劳动合同上的工资来发放,工人不同意,公司就不发放工资,那条法律支持这样拖欠工资可以双倍索赔?

  工资按以下规定计算:
  1、《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3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4条。
  3、《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上面对拖欠和克扣工资有明确的定义。拖欠或克扣劳动报酬或加班工资的,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解决。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追问

也就是说劳动行政部门不处理,就没有办法要求公司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代价?

追答

你没有正确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追究用人单位的拖欠或克扣工资的行为,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主张经济补偿,不能主张赔偿。赔偿是劳动部门责令支付拖欠或克扣工资后,用人单位仍不支付才能主张赔偿金。

追问

那么向劳动部门主张经济补偿,应该怎样提出要求,要求多少?如果劳动部门徇私,是不是只能得到自己的工资?签合同前底薪已经是2500/月,有书面证据,但公司为规避法律,公司合同一律按照1100/月签订,现在公司按1100计算工资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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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10-08
对于支付双倍工资的集中情形。劳动合同法均有明确约定。你这种情况不符合其规定的情形。

如果你能对实际工资数额进行举证,那么不按合同规定获得实际工资是可以的。

如果想根据
【拖欠工资 拒付加班费 经济补偿 加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这条获得补偿金,前提也需要你证明实际工资,否则不能认定公司拖欠工资。(因为是你自己不签工资单。)
但这种情况下,也只能获得赔偿金,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法律有严格规定。
第2个回答  2012-10-05
1、计算月工资按照21.75天/月计算;
2、公司不发工资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申诉;
3、如果能够举证实际工资,则可以提交仲裁,要求以实际工资发放。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05
公司不发工资是不对的,
劳动法支持索赔,但是是否双倍或者更多补偿,就得看你的证据出示及索赔技巧了追问

能不能具体点,怎样的情况双倍,要那些证据,公司是通过银行转账发放工资的,因为平时是按照实际工资计算加班费的,仲裁后公司按照合同工资计算,工人不同意签工资单,公司就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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