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公司签订的条款为;1.标准工时制,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6天,2.工资金额没有约定,但是写的是乙方每月包干(没有工资金额)元,包含加班工资。这样的条款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那怎样才能知道单位有没有的到劳动行政部门的许可,如果没有许可,有什么后果?
追答如果单位申请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获得批准,劳动行政部门会给单位下发一份批文,你可以要求单位出示这个批文,有些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也开通过了查询电话或者网站。
如果单位没有获得批准,则不能使用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应按照标准工时制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