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自用不用交税.
以自建楼的相关成本入固定资产账,要提折旧.
15年后,将相关房产移交时,先按建筑业交3%的营业税及附加税,再按销售不动产交5%的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
这种做法有缺点,因为就目前的房价趋势,15年后房产价值会比现在高,销售不动产是按公允价格计税的,15年后计税基础可能会比现在大.但是会计处理比较简单.
比较好的办法是,先将自建房视同销售,房产由你公司租回.先按建筑业交3%的营业税及附加税,再按销售不动产交5%的营业税及相关附加税.可以将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租赁费中按15年摊销,避让一定的所得税.
这种做法也有缺点:就是对企业当期的现金流影响较大,因为相关流转税费太高,且会计处理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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