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问题,公司工作试用期三个月后才签合同,我签的合同,刚刚寄往总部,当地负责人就要辞退我?该怎么办

当地负责人安排我去别的岗位,不是我这三个月试用期的岗位,我不愿意去,就要辞退我,口头辞退,然后就要交接工作,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帮帮忙,谢谢大家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间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规定,你可以去查阅。追问

补充:情况有变,他们昨天发邮件通知,以各种理由证明我不称职要我转岗到另一家公司的岗位,由于客观条件和身体原因我无法胜任,他们说如果我不去报到就算我旷工,之后就算我自动离职了,四个月也没有给我交保险,我该去哪里申诉保障我的权益,所签订合同是今年6月份到十二月份,半年的期限,试用期三个月,我该如何,该去哪里申诉保护我的权益或者说寻求补偿?我国现行法院等机关实践中是如何处理的,可有继续坚持的必要?

追答

恭喜你,用人单位要向你赔偿了。

1、转岗是变更劳动合同,要按《劳动合同法》第35条规定办。如果达不成一致,应该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详见《劳动合同法》第44、46条规定。所以,如果有书面的转岗通知,一定要保留好做为证据。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半年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而你的试用期是3个月,有2个月是违法的试用期,且已经履行完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赔偿你2个月的试用期满工资。

但由于劳动合同你还没有得到,建议你采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双倍工资的仲裁策略,迫使用人单位拿出劳动合同来做证,你再改变仲裁请求事项。

追问

可否给我详细的步骤指导,,以及以后事件发展的大体预判可能

追答

可以,到我个人资料看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10-10
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与你签合同,没有签合同的一个月后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即,你工作3个月没有签合同,你一共可以拿到5个月工资。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有人单位可以随时辞退你,试用期内你不想干的可以提前3天辞职追问

我要求有用么,该去哪里要求,可有部门管,具体到实践上,我该去哪里申诉,试用期已过,三个多月之后才签的合同,刚签不到一个月,大区经理要裁员,我是刚来的,于是找各种借口说我不称职,给我强行转岗到另一家公司,昨天已发通知,如果,不去报到,就算是自动离职,我该如何处理呢?我国现行法律尽管规定,但是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弱者该如何去申诉呢,去哪个部门?请给与指导,谢谢

追答

有权要求经济补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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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2-10-10
去吧追问

然后呢?

追答

公司怎么安排你就怎么做咯 为了工作为了自己嘛

追问

你的名字第三个字,很适合你的签名。

追答

我随便答的 又没有让你给最佳 不带这么损人的 有必要么 公司领导明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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