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6年后,男方债主追债要女方偿还,合法吗?

夫妻离婚6年后,当时离婚协议上写明房子和孩子及一切家产都归女方所有,现在男方的债主(去年欠的债)追债要女方拿钱,不然要分房产,合法吗?

  债权人仍然有权要求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法律禁止假离婚的逃债行为。
  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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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05
一般情况下这是不合法的。但为逃债而假离婚转移资产,则属可撤销民事行为。
所以,要看具体情况。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05
绝对不合法 你不用理会那些债主 必要时候可以请求法律帮助 望采纳追问

那男方可以以哪些理由来分家产房产?

追答

解除婚姻关系

第3个回答  2012-09-05
只要离婚时财产分割不存在欺诈隐瞒等手段取得,
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就有效,
对方不能要求再次分割。
只要债务不是产生于婚姻续存期间,
或续存期间也不是用在家庭,
离婚对方都无需承担。
去年的债务找你追偿不合法,
你无须理会。再遇骚扰可以报警。
给你做参考,希望对你有帮助。
祝你顺利如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9-06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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