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个人在外借的债务,离婚后女方必须要替男方偿还吗?

男方在外个人借了很多债务,女方并不知情,后来一些债主前来追债,男方恳求女方帮忙,被逼无奈女方为其承担了部分,由于债主原来越多,女方经过法院提出了离婚。由于男方没有经济来源,法院判给女方偿还所有债务,离婚后女方带着一子独自生活,生活越来越艰难,还要为男方偿还以前所承担的债务。现如今,又冒出不少大的债主拿着欠条来追债,皆称是男女双方在离婚前男方所借,并对其进行殴打,报警后,110只说了句“欠别人钱就该还,这事我们管不了,你们自行解决”。但女方根本不知道这些债务来源何处,逐找到男方问其缘由,男方却承认这些债务是离婚前所借。后众债主直接把男女双方告上法庭,要其偿还。债主提议说男方没有偿还能力,必须要女方来偿还。法院竟然也采用了提议,要女方来全部承担。女方上诉,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其债务中竟然还有男方曾为其亲弟,向其亲弟妻子的亲戚和社会高利贷所借债务,但其亲弟却要求欠条写借款人写男方名字,男方当时却认为其亲弟不会害他。而如今,其亲弟却成为债主来向男方讨要债款,男方与其亲弟理辩,其亲弟拒不承认此债款是男方当时为其所借。同时也将男女双方告上法庭,说男方没有偿还能力,要女方直接偿还,法庭竟然也批准了。这一笔笔如此巨大的债款,如果不是在债主们找上门来,女方还蒙在鼓里。女方及其子的生活已十分困苦,根本就没有申诉的钱。法院这么判合理吗?这社会还有公理可言吗?这里面到底有什么阴谋吗?请各位出点主意,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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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9
如果能确认此些债务确实女方不知,且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系男方个人债务,女方可以不还;如果在结婚判决书上判决女方偿还所有债务,而债务数额、来源、债权人不明确的,可以申请法院再审,予以明确后处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4-09
哎,我也是绞尽脑汁,也没有想到有什么好的主意,毕竟从法律来说,法院的判决也是根据法律来的,除非婚前进行过财产公证,另夫妻双方有协议婚后以各自财产承担债务,并有人能证明协议存在的,才能由一方来偿还,否则婚姻存续期间,一切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这点也是非常无奈的,法律不健全,才导致了这种悲剧,而且现在二审已经终审了,我想现在也只有让法院裁定执行中止,另外,可以适当的找一些新闻媒体,对事情加大感染力度,争取形成一些社会效应,因为这毕竟也涉及到法律的不完善,如果能得到舆论的支持,并让促成相关规定的让步,我想对于她会有很好的帮助,否则一个女人带个孩子,再背负一大批的债务,她和这孩子就将活的累死
第3个回答  2010-04-09
是需要女方承担的,这属于婚后夫妻共同对外债务,是需要双方共同承担的
第4个回答  2010-04-10
不需要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男方欠债由男方自己还清 女方完全可以不管吧 本人读书不多希望可以帮到你 如果男方不管女方耶不需要管 债主要债完全不用理会 实在不行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参考资料:婚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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