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事故责任判定和处理办法,熟悉规则的来说说

前方直行、左转绿灯,我在机动车道上准备左转,打方向灯,速度25左右,在路中间刚刚转了半个车身,对面方向绿灯直行的自行车斜方向迎面过来,正常刹车,自行车过去了,但是同时车右屁股侧边被一辆电动车追尾(也是直行的,但是想从我车后绕过去,我一停,所以撞了),下车看,有指甲长一条划痕,那家伙电动车撞停了,失去平衡倒下。
请问遇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是机动车全责还是电动车呢?网上看了很多这方面帖子,有人看看自己车没事,对方电动车人没损伤,就直接开走了,有人侧边镜看事情不大直接开走,请问这算肇事逃逸么?正确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权益不被电动车人敲诈讹钱?

如果当时没报交警,电动车记住你车牌之后,事后报警称你逃逸,你比较麻烦,因为你是机动车,他是非机动车,法律也好,人情也好,都偏袒电动车一方,特别是在有人伤的情况下。
如果是现场报警,作为机动车,一般也逃脱不了责任,如果对方有人受伤的话,至少也是次责,甚至是同责。在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对方有人受伤,机动车一方是处于绝对的弱势。
所以,如果他想讹你钱,那就一切按公事公办,既然是想讹诈,那就证明他没啥事情。不过这就要看你经不经得起骚扰了,因为如果公事公办,基本上作为机动车一方,90%以上会担责任,虽然不是全责,但在现行的社会环境下,花钱消灾是肯定的,看多少了。强烈建议,如果买有保险,无论在谈判也好,调解也好,诉讼也好,都把保险公司拉着,最少也有保持时时联系,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比较专业,至少能可以通过他们知道什么是正规的费用,什么是讹诈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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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1
如果当时双方都没有报警就不构成肇事逃逸的。严格来说你是没有一点责任的,你是完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踩的刹车,电动车是主动追尾。一般主动追尾别人不是主要责任就是全责。另外,他想讹钱,假如当时你们报警了,由交警定责;假如没报警,事后找你,那随他去,要报警要起诉随他,我国的法律是谁主张谁举证,你只管应诉,不必当心,你放宽心。根据你这个情况就算他去起诉,也捞不到什么好处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22
责任划分问题还是要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确定,别人说了都不算的。所以还是应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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