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股东的工资平时都每个月跟员工工资一起计提的,也申报了个税,不过只有两股东的工资没有实际发放,有7个月的工资了,一直放在其他应付款里的,我想问下这样处理可以吗,还有就是我这个月要把以前的7个月工资一次性发给他俩,我发放时就直接做借:其他应收款(7个月工资款),贷:银行存款或现金。我的意思就是想请教下大家我这样把工资放在其他应付款里几个月后一起发可以吗,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