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打架斗殴

一名C妇女因为口角争吵,撕破A的衣服。A打了那名C妇女2个耳光。另外一名B妇女见到同事被欺负,直接拿起塑料凳子砸A。当时C妇女报警。事后,C妇女脸上红肿,无其他伤情。A无明显外伤。提问:1.警方责任认定是A负大部分责任,理由是A是男的打女的。A应该怎么区分责任?2.如果需要A赔偿,大概需要赔多少钱?B应该赔多少?3.如果走司法程序,A,B,C分别会受到什么处罚?

 打架斗殴应当依据具体情节区分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然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定罪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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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1
嗨~楼上开始说的不错~
不过这事达不到刑事案件啊~~
仅仅是治安案件啊~
怕是鉴定个轻微伤都够呛~
撑死了行政拘留A10-15天罢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2
1.首先A打了B妇女两耳光,B妇女验伤后根据伤情结论A必须付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被行政拘留,如果是轻伤以上则被刑事拘留。A被B妇女打了,虽然无明显外伤,但B妇女属于行政案件中的伤人,A可以控告B伤人,或者与B进行调解。
2。A男具体赔偿的数目要看伤情和C妇女的意愿。
3.刚才已经说了,打人这A男和C女都会被处理。
第3个回答  2012-09-11
1.具体区分责任应该看当时事情发生的缘由和经过以及伤情鉴定,这些需要侦查机关去侦查鉴定的,不是说男打女的就要男的负大部分责任,要知道法律面前,无分男女,人人平等的。
2.至于赔偿问题,应该看伤情鉴定、损失情况和责任区分来衡量的;
3.应该属于故意伤害罪 轻则赔偿,重则拘留之类都可能。

楼主你说的情况不是很明了,所以我只能说说我自己的浅薄建议,具体最好咨询法律资深人士或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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