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内容是什么?

没仔细看过 那位高手提供一下帮助呀?

你好、、

食品名称

1.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2.当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规定了某食品的一个或几个名称时,应选用其中的一个。3.无上述规定的名称时,必须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俗名。4.在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牌号名称”或“商标名称”时,必须同时使用1.条中规定的任意一个名称。5.为避免消费者误解或混淆食品的真实属性、物理状态和制作方法,可以在食品名称前附加或在食品名称后注明相应的词或短语。

配料表

1.配料表的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2.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3.如果某种配料本身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标明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列出原始配料。当复合配料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已有规定名称,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则不必将原始配料标出,但其中的食品添加剂必须标出。4.各种配料必须使用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必须使用GB 2760规定的产品名称或种类名称。5.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指发酵产品,如酒、酱油、醋等),为了表明产品的本质属性,可用“原料”或“原料与配料”代替“配料”,并按2.条的规定标注。

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

1.必须标明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按以下方式标明: a.液态食品,用体积; b.固态食品,用质量;c.半固态食品,用质量或体积。2.容器中含有固、液两相物质的食品,除标明净含量外,还必须标明该食品的固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数表示。3.同一容器中如果含有互相独立且品质相同、形态相近的几件食品时,在标明净含量的同时还必须标明食品的数量。

制造者、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

1.必须标明食品制造、包装、分装或销售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2.进口食品必须标明原产国、地区(指香港、澳门、台湾)名及总经销者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日期标志

1.必须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或/和保存期。2.日期的标注顺序为年、月、日。3.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之一标明保质期或保存期:a.“最好在……之前食用”,或“最好在……之前饮用”(用于保质期);“……之前食用最佳”,或“……之前饮用最佳”(用于保质期);“……之前食用”,或“……之前饮用”(用于保存期)。b.“保质期至……”;“保存期至……”;c.“保质期……个月”。“保存期……个月”。

贮藏指南

如果食品的保质期或保存期与贮藏条件有关,必须标明食品的贮藏方法。

质量(品质)等级

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已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食品,必须标明食品的质量等级。

产品标准号

必须标明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代号和顺序号。

特殊标注内容

1.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食品,必须在食品名称附近标明“辐照食品”。2.经电离辐射线或电离能量处理过的任何配料,必须在配料表中加以说明。

条行码

食品卫生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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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8-10
标注:生产商、产地、企业名称、食品的主要成分、添加剂、生产许可标志、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5-16
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是国家为了规范食品标签,专门制定的强制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通则规定食品标签强制标注:
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日期及保质期、产品标准号、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贮存条件等
3、通则上规定,以下非强制标注:
转基因、致敏原信息等。
第3个回答  2012-08-10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生产厂地址、生产厂名称
第4个回答  2012-08-03
新增加了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限的预包装食品类别。 ●哪些内容必须标注 《产品质量法》和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规定的食品标签必须标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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