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这里想请问,承担责任后,能不能其他保证人按份追偿?物的担保人和保证人是连带关系吗?

我认为要看合同的约定,如果在合同中有物的担保如抵押等,又有保证,在合同中同时约定物的担保人和保证人有连带关系,就可以,如果没有,则不行。一般情况下,抵押等物的担保与保证担保不会在同一份合同中的,是分别签订合同并约定各自的责任。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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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6
没有关系,只能向债务人追偿。就算是两个保证人,其中一个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也不能向另一个保证人追偿,还是只能向债务人追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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