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是多少?还有教育附加税和地方教育附加税,计税依据和税率分别是多少呢?

如题所述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单位和个人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额度,根据《城建税暂行条例》规定税率如下: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同城建税一致,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各地正常补提,征收率为1%-2%。

扩展资料:

教育费附加从1986年7月1日起征收,征收对象为缴纳“三税”(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目前征收标准为,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3%;而地方教育附加,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征收及确定各自的征收标准,征收对象同教育费附加。

因此,此前全国对地方教育附加并未强制性统一,已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征收标准也不尽相同,有1%、1.5%的,也有2%的,2%为上限,开征时间也不同。

比如浙江温州2006年7月就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2%,而广东省则2010年才开征,税率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1.5%。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建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教育费附加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地方教育费附加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7-31
1、城建税
计税依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
税率: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l%。
2、教育附加
计税依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之和。
税率: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1%,分别与产品税(后改为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对从事生产卷烟和经营烟叶产品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第2个回答  2012-07-31
城建税计税依据是,所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之和。
税率为7%。
教育附加税与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依据与城建税计税依据相同。
税率分别是3%和2%(当然,由于地方教育费附加是由各地政府制定,所以费率可能不尽相同)。追问

增值税是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来算,还是按照销项税额来算呢?

第3个回答  2012-07-31
城建税: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
目前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
地方教育费附加:
目前统一按2%的比率征收。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一、《城建税暂行条例》对此规定如下:
第二条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三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缴纳。
  第四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如下: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二|、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同城建税,但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2%。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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