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月6号办理的离职手续,当时因为要到新公司入职,需要离职证明,我就让公司给我开了个书面的离职证明(盖了公章),说好了退工单会在7月25号左右办理了给我。于是我就拿着离职证明去新公司报到了,另外等着社保退工单去人才市场办理转正定级(人才市场要求离职人员需要携带退工单才能办理转正定级)。妈的麻烦来了,现在我问公司我的退工单办理好了没,人事说:“离职证明等同于退工单,公司只能给一份!”,我从网上找了些资料,都说这两者不等同,她一个人事会不知道?
现在我求证一下,这两者是不是一回事,如果不是一回事并且原公司不给办理,我就到劳动局去举报咧。娘的在公司的时候一直被坑,走了以后还被吭,啊有天理啊。
各位人事专员们,给我准确答案,分我有的是。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