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已经4个月左右了,公司还没有找我续签,我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你可以找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续签问题。也可以按《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办理。
附《劳动法实施细则》相关条款: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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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5-14
这个不能视为默认或顺延合同,如合同期外已产生事实劳动关系,那应该向公司索赔合同期外的双倍减1工资(劳动法有支持),至于工龄年限补(赔)偿金,应主张要求与公司续签,如续签公司必须赔偿合同期外的补偿金》 ((本人个案同样未解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5-14
如果公司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前部通知你签,那将默认你和它签署合同你现在已经默认签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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