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不计提直接发放工资分录怎么做?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
现金银行
这样吗?

也一样需要跟计提的一样 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发放: 借 应付职工薪酬 贷 其他应收款--社保 贷 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同时做一笔 借 生产成本(或制造费用 或 管理费用等) 贷 应付职工薪酬
主要的目的是需要使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工资数据(以后一看这个科目的累计就是本年度的工资总额了)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12-12
新会计准则下,无论是直接发工资还是先计提工资,都要反映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如果不计提,无法反映因为什么发工资。因此:
1、计提工资做: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时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2个回答  2018-07-30
新会计准则下不计提直接发放工资分录
1、计提工资做: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时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拓展资料

简介
新会计准则是指财政部在人民大会堂同时发布的一项条例,且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其他企业鼓励执行。 值得关注的是。新会计准则体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财务通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批复》的(国函[1992]178号)规定,财政部对《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号)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3-23

第4个回答  2011-05-09
本月发放上月工资,不计提怎么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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