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买了套二手房,办完产权证后到国土局办土地证过户时工作人员说原土地性质属出让,产权过户时不应缴土地出让金,可房管局的人说;‘他们不管土地证,只要是房产证是房改房或经济适用房就收土地出让金。房产证写着按94年接轨,就是房改房就要交。’请教他们说的对吗
可国土局工作人员说,土地证上是出让,就不用交。而且土地出让金也不应该房管局收
土地和房产时分开的。国家把土地出让给单位,不收钱。单位再出让给个人,收钱。原业主是单位分到的房子。有优惠,你不是这个单位的,没有优惠,要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