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非本地的农村户口)以一定的价钱买了某一农村已盖有房子的土地,到公证处签定合同,并有土地使用证

其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且没有过户,现想将旧的房子拆掉,并重新盖新的。
请问若重新盖新的房子是否可行?是否符合法律程序?谢谢解答!~

既然没有过户,建议你以原房主的名义翻建!
此外 根据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城镇户口在农村购买宅基地是不能够办理合法手续的!
既然已经买了,如果您有亲属是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可以过户到您亲属名下
这样也利于今后可能出现的征地安置补偿中您利益的保障!

个人之见,未必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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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4-05
这个东西,不好回答,建议你直接咨询当地政府干部,他们的答复最准确,估计破费少不了的
第2个回答  2011-04-06
土地使用证不是你家名下有何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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