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属于当地的农村户口,却购买到了一套属于集体土地的房子

并且集体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上都是我的名字,不知道以后如果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到补偿问题,有没有麻烦扯?
其实并不是我有什么关系网,只是因为卖主在村委会工作,可能他要了我的身份证复印件进行了一些篡改,使我的身份置换成了本村的居民,再去办理的土地和房产两证,而现在如果我想再要转卖这套房的话,由于政策上的收紧必须要身份证原件,所以就不好再造假了,因此我的土地证也不可能过户给有意向的买方,不卖的话又怕到时出现麻烦,真是很为难。

第1个回答  2010-08-08
要看当时办事人员的态度了。
如果严格起来,楼主的买卖行为是违法的,因为违法的买卖而得到的各种证件当然也是无效的。
第2个回答  2010-08-08
我是拆迁评估师。
1、根据有关规定,既然都已过户到你名下,那你就是合法产权人,补偿就归你。
2、根据土地管理法,宅基地买卖一般都无效。但如果真要追究责任,出卖人、房管局、国土局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