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男女结婚后,女方拿了男方家里给的8万块钱,他们结婚6年后离婚,男方索要8万元,是不是应该的!

女方拿了男方家里给的8万块钱,他们结婚6年后,由于双方某种原因,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且签字,最后男方索要8万元,那么在法律上,是不是应该返还。。希望知道的给个详细答案。。。
噢,补充下,女方拿了钱后,是和男的共有,2人共同花的。。这是发生在我一个好朋友身上的事情,男方说,生活期间,花他的钱都不要了,但是老人给的钱,得还给他们。。女方很无奈,只好求助好友,女方在6年间由于男方家的关系先后流产3次,现在怀孕困难,又加上男方索要赔款。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决断。。希望给个详细答案。。加分

你好。
根据你所提供的信息,女方所收受的8万块钱属于其受赠与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即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赠予获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该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了例外情况: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即男方家里只要没有特别指出8万元只给予女方所有的话,这8万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可诉至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5
不应该返还。拿着8万是在结婚之后,并且还用于共同生活中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离婚也不返还这8万。
第2个回答  2010-12-15
可以要求返还,如女方未用于双方结婚后共同生活,应退还该款。
看了你的补充材料,大致分析如下:
一、如果已用于共同生活,则可以视情况不予返还或酌情少量返还。
二、如女方因双方婚姻期间导致怀孕困难(应有医学证明),则可以要求男方一定补偿。
鉴于情况复杂,建议聘请律师代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15
不应该返还了 彩礼一般的在后来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了
结婚半年以内的 应该酌情返还
对这个没有硬性规定 不过你这个情况返还不可能了
第4个回答  2010-12-15
那笔钱可以不予返还,其行为可以视为赠与行为,但是可以在离婚时做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