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男女结婚后,女方拿了男方家里给的8万块钱,他们结婚6年后离婚,男方索要8万元,是不是应该的!

女方拿了男方家里给的8万块钱,他们结婚6年后,由于双方某种原因,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且签字,最后男方索要8万元,那么在法律上,是不是应该返还。。希望知道的给个详细答案。。。
噢,补充下,女方拿了钱后,是和男的共有,2人共同花的。。这是发生在我一个好朋友身上的事情,男方说,生活期间,花他的钱都不要了,但是老人给的钱,得还给他们。。女方很无奈,只好求助好友,女方在6年间由于男方家的关系先后流产3次,现在怀孕困难,又加上男方索要赔款。在法律上应该怎么决断。。希望给个详细答案。。加分

第1个回答  2010-12-15
不应该 男的已经占了女的便宜了 ,还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第2个回答  2010-12-15
您好,男方家给女方的钱属于赠予,且两人已结婚六年,作为共同生活开支合理,所以不予返还。
第3个回答  2010-12-15
我认为这要看给钱的时间和对象。如果是婚前赠给女方的,则为彩礼,可以不予返还。如婚前赠给夫妻,则为赠予儿子的财产,儿子可以要求返还;如果婚后赠予夫妻,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分割。如果婚后明确赠予一方,则为一方个人财产。
第4个回答  2010-12-15
这八万元无论是男方家里给的彩礼还是赠与小俩口的,法律上是无规定要返还的,男方索要无法律根据,除非女方自愿。
第5个回答  2019-04-24
如果这个案子最后被判了返还彩礼,那个女人愿意结婚,跟了你6年,还不值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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