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需不需要付给用人单位违约金?

我与公司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在这个公司工作了7个月的时间,现在跟公司提出离职,公司说一个月以后才可以办理离职,让我离开,但是我想马上就走,这样用不用给公司付违约金,目前公司没有给我安排工作,不用做工作交接。
如果要付违约金的话,需要支付多少?

  约定了专业技术培训服务期,用人单位无法定过错,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其他情形,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与劳动者约定培训协议和保密协议违约金,而涉及劳动者解除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只有违反培训协议服务期约定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在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不高于尚未履行期间分摊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但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劳动者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二)至(六)款规定规定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支付违约金。
  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13
立马走的话就要交违约金的,现在法律规定的是在提交辞职报告后一个月之后,就可解除劳动合同,但立马就走就不受法律了,单位说要你交违约金的话,是有理的,最好找点关系,和领导说说,就可以免去教违约金的
第2个回答  2010-12-13
这个一个月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的可以辞职,这也就是说这是法律赋予用人单位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同意你马上走,你就可以马上走,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让你马上走你也没有办法,只能等到一个月结束,到时用人单位才会给你开解除劳动合同书的。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2-13
建议你用一小时看一下《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你才能知道用人单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权益,也才能更全面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会使你一生受益。

如果用人单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注意收集证据。如果将来仲裁或诉讼,这很重要。
第4个回答  2010-12-13
.这个要看你们的劳动合同。如果合同中没有提到离开支付违约金的话,可以不用支付违约金,但是要确保你所在公司没有劳动合同协议中提到或者涉及到这项,不是很严格的公司的话一般不会很计较员工的离职的
不过你是提前30天提出离职,如果已经申请离职,老板并批复 你就已经履行了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义务(合同第5款),按照你的合同第6款规定已经免除了违约责任,你可以不支付违约金。如果企业以扣违约金为由扣你的工资,你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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