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边高层建筑一般收取一元一平米的物业费。现在我物业公司开始收取公摊的水电费,有业主反映所缴纳的物业费里面包含着公摊水电费,很多业主不愿意缴纳,我们是这种情况:1到5层是超市,6层是平台,属于物业用房,从7到30层是住户房屋,一般我们是帮超市交水费,超市帮我们交电费,这样下来,我们每个月要交一万多块钱的水费,公摊水电费我们一般是一季度一收,除去业主已交过的水费金额,剩下就有一万多的水费需要业主分摊。我们是这么计算的,首先设已入住的业主公摊X元,开公司的要比业主多2倍X,空置房和未入住的业主按1/2X收取,这么多加起来等于分摊的金额,得出一个数就是分摊一季度的费用。然后就是公摊电费按刚刚算出来的金额乘以66%,剩下的就是水费,不知可否这么算呢,其实算出来的并不是很多,一个月也就十六七块,为什么还是有业主反映不合理呢,非要我们出示什么物价局的批文才好。我想问物业费里包含公摊水电费吗?物业服务费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含公摊水电费的,这样收费合理吗?
那如果可以收取这个费用,应该如何向业主说明白呢?我也觉得这种计算方式不是很对,但是是可以收取的公摊费,像电梯运行的电费,水泵房,增压泵,和绿化用水,水费误差都是需要业主来分摊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