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借条有效吗?有歧义嘛

我一个朋友做生意的,需要流动资金。向我借1万元钱,他给我打了个借条,内容如下:

今借李冰(我的名字)现金壹万元正,年息1分。于2011年12月底还清。
王昊(借款人的名字)2010年11月5日

目前他把欠条给我了,我还没给他钱,他让我钱打到他弟弟的卡上。
今借李冰……
会不会理解成今借给李冰……

您好:
这个借条严格地讲确实不太清楚,不过既然欠条在您手上,就可以认定为他向您借款。
建议您最好让他重新写一张,内容如下:今日本人向李冰借款XXXX元,用于XXXX(这条可不写),借款方式为李冰于X月X日将XXX元打在本人账户(号码:XXXXXX),本人承诺:年息为百分之一,于2011年12月XX日之前偿还。
王昊,X年X月X日。
希望答案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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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03
很简单,这样写就没有歧义了。

今借到李冰现金人民币壹万元正,年息1分。于2011年12月底还清。

借款人:王昊

这不就完事了嘛。

为确保其按期归还,你还可以要求他加上“如不按期归还,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这个法院是支持的。
第2个回答  2010-11-29
表述有点问题,应该写清:本人今向李冰借款xxx元,用于XXX,于什么时间还钱。借款人:XX,日期。你这个借条只写了个借,那是谁借谁呢。而且我也认为当面给比较好一些,找2个和你们没有厉害关系的人见证下,或者你录个音也行。
第3个回答  2010-12-03
额 欠条要写好,怕有误就找个证人,今向李冰借款壹万元整,年息一分,于二0一一年十二月底还清

借款人 王昊

二0一0年十一月五日

涉及数字的要用大写
第4个回答  2010-11-29
的确有歧义,标明债权人和债务人好了。最好再弄个见证人,指纹按压什么的。打到他自己卡上好了,免得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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